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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110年師生通過本土語言(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認證獎勵事宜,收件日期延長,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1-10 11:57:13 點閱: 281 (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本府110年12月24日行政公告第11011416號賡續辦理。

二、配合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初級、中級、中高級)測驗結果預計於111年2月14日公告,本案辦理期程延至3月4日截止。

三、教師報名費補助及學生獎勵部分,請檢附印領清冊,格式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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