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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辦理 「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課程應配合事項,請查照。

類別:進修研習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7-25 12:34:09 點閱: 325 (280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有關辦理 「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課程應配合事項轉知各校周知,請查照。

一、依據112年7月17日「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2年教育部資科司推動辦公室第6次工作會議報告事項辦理。

二、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課程類別說明如下:

  1. A1、A2課程可由學校辦理,由本府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把關,課程內容及講師均須符合教育部規範。
  2. B系列工作坊應由本府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辦理,僅B4得由學校端自辦(但仍須由本府審核)
  • B1(教案)、B2(PBL)研習,須在中教大輔導團指導下由本府辦理。
  • B3(教學指引種子教師)研習,須在數位教學指引研發團隊(國教院)指導下由本府辦理。
  • B4(科目或領域)研習,須由本府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辦理,或學校端申請自辦須經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審核及通過。 (註:發文請本府核定研習時數)

三、即日起辦理「數位教學相關教師增能研習」補助計畫第二批次徵件,貴校如有辦理需求請依限送件申請 (計畫書及概算表)。相關細節請參閱本府112年5月9日編號第[11204060]號行政公告說明。

  1. 計畫書及概算表格式請參考上述公告附件,計畫內容至少應包含課程主題、日期時間、講師姓名職稱、預期效益等資訊。

  2. 第二波收件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11日止,預計於開學前核定,俾學校開辦相關課程以提升教師數位教學能力。

  3. 經費概算表(核章)及計畫書1份,請免備文寄至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530號 縣網中心收。

四、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 04-7237182#21

備註:辦理A、B系列研習須邀請教育部認證合格講師授課,始得計入計畫KPI,講師名單https://srl.ntue.edu.tw/Resource,請點選相關連結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