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二、有意報名者務必於報名作業期間(113年3月5日至113年3月6日)完成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三、檢附宣傳單1份,請貴校協助宣達。
張貼日期: 2024-02-16 12:16:17 點閱: 269 (3678.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二、有意報名者務必於報名作業期間(113年3月5日至113年3月6日)完成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三、檢附宣傳單1份,請貴校協助宣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