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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彰化縣立湳雅國民小學教科書選用「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流程表」,如下說明,請查照。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4-22 10:20:50 點閱: 604 (395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湳雅國小113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工作流程說明

敬愛的老師您好:

又到了評選下學年度教科書的時候了!茲將本次選書的流程說明如下,請您能盡量配合,以利選書工作順利進行。謝謝!

壹、依據: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0617B

號函「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選用注意事項修正規定」辦理。

二、彰化縣政府113年4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30136674號函辦理。

貳、目的:

一、符合學生學習之需要,促進教學效果,達成教學目標。

二、落實學校本位課程及教師專業自主理念。

參、流程說明:

一、4 月 30日(二)前:書面暨網站公告教科書評選流程。

二、4月29日至 5 月 8日:各版本教科書公開展示,地點:多功能教室(2F)。

三、 5 月 1 日(三) 至 5 月 8 日(三):教科書評選會議

(一)時間:教師共同備課時間。

(二)地點:多功能專科教室(2F)。

(三)主持人:各年段學年主任。

(四)選書人員:本校擔任各領域教學老師。

(五)選書科目:教師所屬擔任教學領域。

(六)主旨:充分討論各版本的優、缺點,於會後繳交下列各項表件,煩請各年段學年

主任。

1「教科書評選表」:每位教師一人一票,皆需填寫、簽名。

2「教科書評選會議記錄」:各領域需填寫一份,請出席者簽名。

四、教科書決選後,請於 5/7(二)之前,請各年段學年主任協助彙整「教科書評選表」、

「教科書評選會議記錄」,送回教務處,評選結果擬於陳核校長核可後公佈於學校首

頁布告欄。

五、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同一學年度內以辦理一次評選作業為原則。

(二)請於「教科書評選會議記錄」上,明定選用版本的順位

(三)選用之教科用書(若為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審定之領域),以國家教育研究院審

定,且審定執照未逾有效期間者為限。教科用書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及其他相

關物品,不得納入評選項目。

(四)同一學年度同一領域,除語文領域外,應採用同一版本。同一學習階段,以採同

一版本為原則;未選用同一版本者,應考量學生學習之延續性及銜接必要性。

(五)有特殊需求或依前款規定選用教科用書有困難者,應敘明理由,並考量教材銜接

問題,編撰銜接教材及安排銜接教學時間與銜接補救措施等,報所屬地方政府備

查。彈性課程若使用自編教材,經該科任課教師開會討論後,做成紀錄。

六、本校選用之教科圖書,需經過「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審核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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