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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類別:政令宣導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4-26 09:01:55 點閱: 257 (398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主旨: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有關國民小學一、二年級定期評量次數調降部分,請以全校行事曆統一為前提,透過降低全校定期評量次數,或調整為多元評量方式等配套措施,進行定期評量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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