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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1份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11-17 09:40:39 點閱: 335 (另開新視窗)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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