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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2742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政令宣導 張貼者: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6-08-26 15:36:56 點閱: 48 (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5年8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2742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檢附發布令影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修正規定及第3點附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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