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12-20 15:08:03 點閱:108
主旨: | 函轉教育部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審定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審定辦法」,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293D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三、 | 若對本案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林小姐(電話:02-77367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