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114年度語文競賽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鼓勵所屬踴躍參賽,請查照。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6-09 07:02:01 
                點閱:93
            
            
                                                 
                        
            
                            
                                                                        
                        
	
		
			| 主旨: | 
			檢送本縣114年度語文競賽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1份,請鼓勵所屬踴躍參賽,請查照。 |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114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第1次修正)辦理。 | 
		
	
	
		
			| (二) | 
			各隊人數:臺灣台語、臺灣客語每隊4人;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每隊2至4人。各隊成員須由學校進行本土語文課程同一班級學生組成。如果該班人數不足4人,可就其班級人數參加。高中學生組由高一或高二本土語文修課時同一班級學生組隊。 | 
		
	
	
		
			| (三) | 
			國小114學年度將重新編班者應留意參賽資格。 | 
		
	
	
		
			| (四) | 
			競賽員不可同時參加本縣114年度語文競賽複賽各語言各項目,各競賽員不得跨語言、跨項、跨組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凡曾獲得全國語文競賽決賽該語言該項該組第一名,或於108年度至113年度獲得特優者,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項該組之競賽(試辦讀者劇場除外),違者其競賽成績以0分計算。 | 
		
	
	
		
			| 1、 | 
			縣賽報名日期訂於114年6月18日(星期三)至6月27日(星期五)止,比賽日期訂於114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假新庄國小舉行,未上網報名並郵寄報名表、智慧財產權切結書者,即未完成報名手續,視同棄權,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補行報名。 | 
		
	
	
		
			| 2、 | 
			自行創作或改編之文本請自行印出,並於比賽當天繳交4份(不含競賽員使用之文本)至報到處。文本格式請參閱計畫附件2。 | 
		
	
	
		
			| 3、 | 
			網路報名總名冊於114年7月7日(星期一)中午12時後於新庄國小網站公告,請各報名單位確實核對,所報資料如有誤繕,請通知承辦單位。報名完成後,如競賽員因故棄權,競賽單位不得派員遞補。 | 
		
	
	
		
			| 4、 | 
			本競賽係以選拔全國賽本縣代表隊競賽員為目的,倘榮獲本競賽各組第1名,請務必參加全國賽,若無法配合者,請勿報名。 | 
		
	
	
		
			| (六) | 
			錄取名額:各語言各組依實際參賽隊伍擇優錄取三分之一(無條件進位)為原則,錄取前三名各1隊及優勝若干隊,且得視表現程度予以增減錄取名額或不予錄取。 | 
		
	
	
		
			| 三、 | 
			競賽當日各級學校參賽人員及帶隊人員請惠予公(差)假登記,並得依規定辦理補休;本縣非本府所屬學校人員差假事宜請依規定本權責辦理。 | 
		
	
	
		
			| 四、 | 
			本項競賽相關訊息可至下列網址:本府教育處新雲端-業務專區-檔案下載-04_社教科-彰化縣語文競賽-114年語文競賽 (https://newboe.chc.edu.tw/open_file/&4&106&7428)查詢。 | 
		
	
	
		
			| 五、 | 
			倘有旨揭競賽相關疑義,請逕洽新庄國小教務處,電話:04-7353267分機101。 |